经济法题目

2024-05-19 21:45

1. 经济法题目

我国票据法102条规定,对伪造变造或故意伪造变造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刑法177条规定,伪造变造汇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经济法题目

2. 经济法题目?

应纳税所得额=150000*70%*(1-20%)+50000*70%*(1-20%)-5000*12-2000*12=28000(元)
应纳税额=28000*3%=840(元)

3. 经济法题目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但同时在三十七条又规定“采用合同书包括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也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
合法。本题中甲公司作为卖方具有先交货的义务,根据合同法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的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合法。甲公司负有向乙公司在10.31之前交货的义务,但未能履行,因此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因此应向甲公司承担货物毁损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应将货物安全运达目的地,这是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一项基本义务。承运人对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所造成。而本案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不是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属于免责范围。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丙公司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经济法题目

4. 经济法题目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类型
已经成立的合同,由于存在法定的可撤销、可变更的的原因,经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后可以对成立的合同变更、撤销。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在变更、撤销前仍然有效。下例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认定
  对合同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以及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有 重大误解,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一般可认定为“重大误解”。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缺乏经验,致使合同双方主要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一般可认定为“显失公平”。
  一方当事人乘对方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一般可认定为“乘人之危”。

5. 经济法题目

如果是做题目的话,应该属于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者变更: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赵某)
3、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行为。

一定要注意,题目中给出“不知真实价值”。做题目跟现实还是有很大差异的。要在题目给出的环境中思考。

此外,这个应该是民法题目吧~

经济法题目

6. 经济法的一个题目

D.乙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

7. 经济法题目

你好,经济法题目发出来看一下,尽力而为。【摘要】
经济法题目【提问】
你好,经济法题目发出来看一下,尽力而为。【回答】
2005年6月,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中外合资x x有限公司合同,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生产新型蓄电池。合资合同

规定: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60万元美元,A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12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5%,B公司以厂房、设备形式出

资40万美元,I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5%,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2005年8月 ,经有关机关批准,并在领取了营业执照后公司正式成立。之后,A、B两公司依约及时地履行了出资义务。2006年3月, 合资公司召开董事会,鉴于股东A公司身处美国,不方便参与合资公司经营管理这一情况,董事会作出决议,由B公司全权负责合资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管理,A公司采取保底分红的方式分取利润,即A公司每年可分得其出资金额25 %的利润,A公司不承担企业经营上的风险,盈亏由B公司单方面承担。该决议作出后的头三年,合资公司业绩良好,A公司取得了约定的利润。此后几年,合资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便未再向A公司支付决议中约定的利润。2011年12月, 合资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提前终止合资合同、注销合资公司的决议,双方就偿还A公司投资款等事宜发生纠纷,经协商未能解决。A公司便依合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合资合同,并要求B公司返还其出资120万美元及支付所欠保底利润。阅读案例,思考下列问题:美国A公司采取保底分红的方式分取利润,即每年可分得其出资金额25%的利润,你认为合理合法吗?美国A公司不承担企业经营上的风险,盈亏由B公司单方面承担的做法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吗?美国A公司要求解除合资合同,并要求B公司返还其出资的120万美元的做法能获得法律的支持吗?【提问】
考试题目,拜托了【提问】
按照后面的资格变更,a公司只是股东身份b公司是法人身份,有盈利的时候a公司按照保底分红是可以的。其次a公司不承担风险是否符合合同法的问题,是符合合同法的,合同只要不存在欺诈,双方自愿,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就受合同法保护。最后a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出资,如果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公司法规定是不会获得法律支持的,公司法里股东应当承担投资的风险。【回答】

经济法题目

8. 经济法,题目

1.反垄断法的基本精神探析 2.浅谈竞争法的秩序价值 3.论公用企业垄断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及法律规制 4.试析竞争法对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与限制 5.反垄断法中的消费者权益探讨 6.从反垄断法看和谐社会建构 7.刍议反垄断法的基本功能 8.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任务分析 9.行政垄断的概念及特征分析 10.论公民环境权的法律属性 11.反思环境法的权利基础 12.论污染者自负原则 13.排污权制度初探 14.关于环境法主体的思考 15.浅谈环境公益诉讼原因【摘要】
经济法,题目【提问】
1.反垄断法的基本精神探析 2.浅谈竞争法的秩序价值 3.论公用企业垄断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及法律规制 4.试析竞争法对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与限制 5.反垄断法中的消费者权益探讨 6.从反垄断法看和谐社会建构 7.刍议反垄断法的基本功能 8.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任务分析 9.行政垄断的概念及特征分析 10.论公民环境权的法律属性 11.反思环境法的权利基础 12.论污染者自负原则 13.排污权制度初探 14.关于环境法主体的思考 15.浅谈环境公益诉讼原因【回答】
2005年6月,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中外合资x x有限公司合同,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生产新型蓄电池。合资合同

规定: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60万元美元,A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12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5%,B公司以厂房、设备形式出

资40万美元,I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5%,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2005年8月 ,经有关机关批准,并在领取了营业执照后公司正式成立。之后,A、B两公司依约及时地履行了出资义务。2006年3月, 合资公司召开董事会,鉴于股东A公司身处美国,不方便参与合资公司经营管理这一情况,董事会作出决议,由B公司全权负责合资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管理,A公司采取保底分红的方式分取利润,即A公司每年可分得其出资金额25 %的利润,A公司不承担企业经营上的风险,盈亏由B公司单方面承担。该决议作出后的头三年,合资公司业绩良好,A公司取得了约定的利润。此后几年,合资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便未再向A公司支付决议中约定的利润。2011年12月, 合资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提前终止合资合同、注销合资公司的决议,双方就偿还A公司投资款等事宜发生纠纷,经协商未能解决。A公司便依合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合资合同,并要求B公司返还其出资120万美元及支付所欠保底利润。阅读案例,思考下列问题:美国A公司采取保底分红的方式分取利润,即每年可分得其出资金额25%的利润,你认为合理合法吗?美国A公司不承担企业经营上的风险,盈亏由B公司单方面承担的做法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吗?美国A公司要求解除合资合同,并要求B公司返还其出资的120万美元的做法能获得法律的支持吗?【提问】
按照后面的资格变更,a公司只是股东身份b公司是法人身份,有盈利的时候a公司按照保底分红是可以的。其次a公司不承担风险是否符合合同法的问题,是符合合同法的,合同只要不存在欺诈,双方自愿,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就受合同法保护。最后a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出资,如果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公司法规定是不会获得法律支持的,公司法里股东应当承担投资的风险。【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