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024-05-20 00:08

1. 我国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的人民币汇率。
2.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要做到外汇自求平衡

我国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 我国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的人民币汇率。
2.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要做到外汇自求平衡

3. 简述外汇管理的原则

   
    2008年10月自学考试《金融法》真题简答题第3题
    简述外汇管理的原则。
     历史新知 网校   名师解析答案: (1)实行国际收支申报制和外债登记制度。
    (2)禁止外币在境内流通。
   
    (3)人民币经常项目项下的外汇可兑换,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4)资本项目项下的外汇流动依法审批或核准。
    (5)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特许制。在我国境内经营外汇业务必须经过外汇管理部门批准,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并且还要在经营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经营,不得超出范围限制。未经过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外汇业务。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存外汇准备金,并接受监管。P209
    
    
    
  

简述外汇管理的原则

4. 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外汇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五)其他外汇资产。”

5. 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对贸易外汇的管制。(1)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实行比较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对于出口收汇一般都规定出口商必须将其所得外汇结售给国家指定的银行,也就是说出口商必须向外汇管理机构申报出口价款、结算所使用的货币、支付方式和期限等。(2)对进口付汇的管制,实行严格外汇管制国家,为了限制某些商品进口减少外汇支出,一般采取的措施有:其一,进口存款预交制。它是指进口商在进口某种商品时,应向指定银行预存一定数额的进口货款,银行不付利息,数额根据进口商品类别或所属国别按一定比例确定。其二,进口许可证制。它是指进口商只有取得有关当局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才能购买进口所需的外汇。进口许可证的签发通常要考虑进口数量、进口商品的结构、进口商品的生产国别、进口支付条件等。2、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对非贸易外汇的管理一般采取的方式有:直接限制、最高限额、登记制度、特别批准。3、对资本输出输入的管制。资本项目是国际收支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资本的输出入,并根据不同的需要对资本输出输入实行不同程度的管理。发展中国家由于外汇资金短缺,一般对资本输入都实行各种优惠政策,以吸引有利于该国经济发展的外资。

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6. 我国涉外企业外汇收支管理的总原则

我国外汇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一)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区别管理
  1.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是指取消对经常性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的所有汇兑限制,即只要是确属经常项目下的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而不是用于资本转移目的,就可以对外支付,不得有数量限制。
  2.在经常项目外汇活动中,银行仍需根据外汇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核对交易单证进行真实性审核。
  (二)对外汇资金流出、流进实施均衡监管
  原则上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
  (三)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
  1.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要求有外汇经营活动的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2.凡是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都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进行申报。
  3.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
  (四)维护人民币主权货币地位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保税监管区内与境内保税监管区域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
  2.区内机构之间的交易,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
  3.为满足境内机构和个人的合理需求,国家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保险合同以外币进行计价结算。

7. 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

 1、对贸易外汇的管制(1)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实行比较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对于出口收汇一般都规定出口商必须将其所得外汇结售给国家指定的银行,也就是说出口商必须向外汇管理机构申报出口价款、结算所使用的货币、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在收到出口货款后又必须向外汇管理机构申报,并按官方汇率按管理规定将全部或部分外汇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此外许多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实行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措施,而对一些国内急需的、供应不足的或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商品、技术及战略物资则要限制出口,通常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2)对进口付汇的管制实行严格外汇管制国家,为了限制某些商品进口减少外汇支出,一般采取的措施有:其一,进口存款预交制。它是指进口商在进口某种商品时,应向指定银行预存一定数额的进口货款,银行不付利息,数额根据进口商品类别或所属国别按一定比例确定。其二,进口许可证制。它是指进口商只有取得有关当局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才能购买进口所需的外汇。进口许可证的签发通常要考虑进口数量、进口商品的结构、进口商品的生产国别、进口支付条件等。2、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对非贸易外汇的管理一般采取的方式有:直接限制、最高限额、登记制度、特别批准。3、对资本输出输入的管制资本项目是国际收支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资本的输出入,并根据不同的需要对资本输出输入实行不同程度的管理。发展中国家由于外汇资金短缺,一般对资本输入都实行各种优惠政策,以吸引有利于该国经济发展的外资。例如对外商投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并允许其汇出利润等。为保证资本输入的效果,有些发展中国家采取了如下措施 :(1) 规定资本输入的额度、期限和投资部门 ;(2)从国外借款的一定比例要在一定期限内存放在外汇银行;(3) 银行从国外借款不能超过其资本与准备金的一定比例 ;(4) 规定接受外国投资的最低限额等。以前发展中国家都严格限制资本输出,一般不允许个人和企业自由输出 ( 或汇出 ) 外汇资金。但是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贸易集团化趋势的出现,不少发展中国家开始积极向海外投资,以期通过直接投资来打破地区封锁,带动该国出口贸易的增长,例如拉美国家、东盟各国、韩国和中国近年来的海外投资十分活跃,放松了资本输出的外汇管制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对资本输出输入采取的限制性措施较少,即使采取一些措施,也是为了缓和其汇率和官方储备所承受的压力。例如日本、德国、瑞士等国在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由于国际收支连年顺差,货币汇率经常处于上升的状况,成为国际投机资本的主要冲击对象;长期的国际收支顺差也导致这些国家国际储备大幅度增长,又加剧了这些国家的通货膨胀风险,因此这些国家便采取了一些限制外国资本输入的措施。如规定银行吸收非居民存款缴纳较高的存款准备金、规定银行对非居民存款不付利息或倒收利息、禁止非居民购买该国有价证券等以缓和该国货币汇率上升的局面。同时发达国家积极鼓励资本输出,例如日本从 1972 年起对于居民购买外国有价证券和投资于外国的不动产取消限制。应特别说明: 虽然限制资本输入、鼓励资本输出是发达国家的一个总趋势,但根据当时国际收支和汇率变动情况,外汇管制有时宽松、有时严格,不断进行调整。 货币兑换管理是外汇管理最基本、最主要的内容。实施货币兑换管制的原因主要有:外汇短缺;金融秩序混乱;国内外经济体制不同;国内外价格体系存在差异等。1、货币的兑换性货币按其兑换性分为不可兑换货币、可兑换货币和自由兑换货币。实行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不管是在经常账户下还是资本账户下都严格限制本币兑换成外币和外币兑换成本币,该国货币就称为不可兑换货币;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一国若能实现贸易账户和非贸易账户下的货币自由兑换,即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则该国的货币被列为可兑换货币;自由兑换货币是指在外汇市场上能自由地用该国货币兑换成某种外国货币或用某种外国货币兑换成该国货币,即实现了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自由兑换。2、经常项目下货币可兑换的设计和内容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规定,一旦成员国外汇管理制度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的要求,其货币就可以称为可兑换货币、也就是实现了经常账户下的可兑换。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的内容主要集中反映在第2、3、4款上,其主要内容为:(1)避免对经常性支付或转移的限制。各会员国未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意,不得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实施汇兑限制。(2)不得实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重汇率措施。(3)兑付外国持有的该国货币。任何一个成员国均有义务购回其他成员国所持有的该国货币结存,只需兑换的国家能证明这种结存是由最近的经常性交易所获得的,或者这种兑换是为了支付经常性交易所需要的。 汇率管理有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两种方法。直接管理汇率是指一国政府指定某一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汇率,这一官方汇率对整个外汇交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即各项外汇收支都须以此汇率为基础。实行复汇率制度也是直接管理的方法之一。在经济欠发达、市场机制发育不健全、缺乏有效市场调控机制的国家,常常采用复汇率制度等直接带有行政色彩的方式来管理汇率。复汇率的形式有多种,按复汇率使用对象可分为经常账户汇率和资本账户汇率,前者称为贸易汇率后者称为金融汇率,为稳定进出口和货物价格,政府对贸易和非贸易汇率分别实施干预,使其稳定在目标汇率水平上。复汇率按期适用对象不同还可按行业或进出口商品不同进行划分,比如传统出口商品用一种汇率,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采用另一种汇率等。复汇率按期表现形式不同又有公开和隐蔽的两种,例如对出口企业创汇实行不同的外汇留成比例,并允许企业按高于指定的结汇价售出,这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多种汇率。复汇率一般起着“奖出限入”的作用,是经济欠发达的国家或出口创汇能力低的国家调节国际收支逆差的重要手段。但实行复汇率制度,造成管理成本较高、外汇管理比较复杂,还造成价格扭曲不利于公平竞争。间接管理汇率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利用外汇市场买卖外汇、以影响外汇供求关系、控制汇率变动的方法。采用间接管理方式,需要建立外汇平准基金, 运用外汇平准基金买卖外汇干预供求关系,或者直接利用外汇储备干预外汇市场。

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

8. 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实行全国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的原则
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是指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制度。对外贸易政策措施只能由中央政府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自行制定。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包括:方针、政策的统一;法律、法规的统一;各项外贸管理措施、制度的统一。
(二)维护公平、自由对外贸易秩序
但是,自由并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应建立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平等、有序、公平竞争的基础之上。任何在中国境内从事对外贸易的经营者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
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对进出口设置、维持禁止或者限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四条 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