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非总分机构

2024-05-19 22:00

1. 什么叫非总分机构

问题一:总分支机构标志,是什么意思?我需要填一张表,让我勾选非总分机构,总机构,分支机构。不懂什么意思  总部是指运营、管理、指挥总部。 分支机构是只投资或设立、或因为某个项目而设立的公司(部门),可以是独立运营,也可以是非独立运营的分公司。 分公司也叫分支机构,是总公司设立的运营、办理机构,代理总公司处理某个项目或者某个地区业务。 代表处是指外国(地区)公司派遣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仅做联络、协调该地区业务,或开展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等等功能而已 
  
   问题二:总分机构情况是什么意思?  一个法人,两个税号,所得税总机构缴纳,分机构只预缴所得税,实际上分支机构所得税还是从总机构账户划给税务的,其他税种总分机构分开纳税,各交各的。我是这样理解。 
  
   问题三:什么是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有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吗?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问题四:什么是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耽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分公司可以作为独立核算单位也可以非独立核算。具体由总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加以选择。 
  
   问题五:什么是非法人分支机构  你这么理解,法人机构就是说有独立的资格,独立承担盈亏,独立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法律上认可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资格,对于企业,主要是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如公司,公司的子公司 
  非法人分支机构,就是说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盈亏,权责,最后不是自己承担而是由其总机构承担。在法律上也不具备独立资格,比如一个公司的分公司等 
  
   问题六:什么是公司的分支机构?  一个公司的分部,就像学校有分校一样 
  
   问题七:营业执照类型一项:全名所有制分支机构(非法人)是什么意思?  这类企业应该属于村办企业的分公司,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要起诉它或者要求它赔偿之类的,只能以它的总公司为要求对象 
  
   问题八:分公司和分支机构是一回事吗,若不是,有何区别  子公司(分子机构)与分公司的区别 
  (一)分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子公司(分子机构)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并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就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另外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三)税收角度的区别 
  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 *** 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 
  1、设立子公司的好处: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2、对设立分公司的好处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 
  
   问题九:总分支机构标志,是什么意思?我需要填一张表,让我勾选非总分机构,总机构,分支机构。不懂什么意思  总部是指运营、管理、指挥总部。 分支机构是只投资或设立、或因为某个项目而设立的公司(部门),可以是独立运营,也可以是非独立运营的分公司。 分公司也叫分支机构,是总公司设立的运营、办理机构,代理总公司处理某个项目或者某个地区业务。 代表处是指外国(地区)公司派遣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仅做联络、协调该地区业务,或开展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等等功能而已 
  
   问题十:总分机构情况是什么意思?  一个法人,两个税号,所得税总机构缴纳,分机构只预缴所得税,实际上分支机构所得税还是从总机构账户划给税务的,其他税种总分机构分开纳税,各交各的。我是这样理解。

什么叫非总分机构

2. 总分机构情况是什么意思?

总分机构的情况可分为两种情况。   
情形一:异地分支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收款。  
 A──────→B────→C  
 A→B环节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在货物移送时,总机构视同销售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异地分支机构开具发票。 
 B→C环节属于销售行为。异地分支机构向客户收款或开具发票,分支机构应在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后即销售实现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同时,可根据从总机构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情形二:异地分支机构对购货方不开发票、不收款。
说明:
1、实现利润、应交所得税、实际入库填列2006年度数据;
2、收入、资产、工资总额按财预【2008】10号规定填列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余额 ;
3、有关税收和会计指标数据为全辖口径,包括本级和下辖所有分支机构的合计数;
4、级次填2级、3级、4级、5级、5级以下。





扩展资料:
可以采用汇总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具体是:
每个季度预缴,是根据相关要素计算出所得税的分配比例预缴。
年终的时候在总公司汇算清缴,对于已经预缴的所得税,清算后,应该不存在重复缴纳所得税,若在分公司预缴了,总公司这里根据已预缴的票据金额作扣减,不存在重复纳税。
一般如果公司有分公司或代办处的话,就有总分机构和分支机构,没有分公司和代办处的,直接选非总分机构就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

3. 总分机构情况是什么意思?

总分机构的情况可分为两种情况。  
情形一:异地分支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收款。 
 A──────→B────→C 
 A→B环节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在货物移送时,总机构视同销售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异地分支机构开具发票。 
 B→C环节属于销售行为。异地分支机构向客户收款或开具发票,分支机构应在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后即销售实现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同时,可根据从总机构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情形二:异地分支机构对购货方不开发票、不收款。
说明:
1、实现利润、应交所得税、实际入库填列2006年度数据;
2、收入、资产、工资总额按财预【2008】10号规定填列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余额 ;
3、有关税收和会计指标数据为全辖口径,包括本级和下辖所有分支机构的合计数;
4、级次填2级、3级、4级、5级、5级以下。





扩展资料:
可以采用汇总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具体是:
每个季度预缴,是根据相关要素计算出所得税的分配比例预缴。
年终的时候在总公司汇算清缴,对于已经预缴的所得税,清算后,应该不存在重复缴纳所得税,若在分公司预缴了,总公司这里根据已预缴的票据金额作扣减,不存在重复纳税。
一般如果公司有分公司或代办处的话,就有总分机构和分支机构,没有分公司和代办处的,直接选非总分机构就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

总分机构情况是什么意思?

4. 总分机构情况是什么意思?

 总分机构情况是什么意思?  总分机构的情况可分为两种情况。  情形一:异地分支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收款。  A──────→B────→C  A→B环节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在货物移送时,总机构视同销售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异地分支机构开具发票。  B→C环节属于销售行为。异地分支机构向客户收款或开具发票,分支机构应在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后即销售实现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同时,可根据从总机构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情形二:异地分支机构对购货方不开发票、不收款。  国税发[1998]137号档案规定:受货机构既不向购货方收取贷款,也不开发票,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税款。然而,如上图所示:由于异地分支机构B的介入,A→c的销售环节已变为A→B→C.此时,如果异地分支机构B不向客户c开发票和收款,那么税务机关对总机构可供征税的环节就有两个:A→B即货物移送时;A→C即货物售出时。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对总机构是在货物移送时征税,还是在销售真正实现时征税?总机构的发票应在何时开具,向谁开具?现行税法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造成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执行不一,使得企业无所适从。因此,很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统一规定。
  分级情况是什么意思  能再说的详细点吗?
  什么是总分机构或者非总分机构  一般我们如果公司有分公司或代办处的话,就有总分机构和分支机构,没有分公司和代办处的,直接选非总分机构就行。  神浩里面的吧?
  什么情况是什么意思  千变万化的情况是随机的意思
  去化情况是什么意思  去化率=售出房屋数量/供应房屋数量  去化量=销售量  这是台湾提法 大陆提法为销售率(台湾人是不是太故弄玄虚啊)
   
  变化情况是什么意思  是使情况发生变化或转变的意思
  奖惩情况是什么意思?  就是得的什么奖或者受得什么处分。
    奖励和惩罚作为控制行为的两种常用手段,是教育实践不可或缺的重要激励方式。企业管理制度中的奖惩,从制订原则上说应该是对等的,即权利与义务均等,这样才是一套大致公平的制度。
    在实际操作中,会有重奖轻罚或重罚轻奖的各种情况,但必须根据企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不能一概而论,通常从岗位职责上讲,对于难得的人才、直接盈利或责任较重大的岗位人员,多采用重奖轻罚的原则。
    从企业现状上讲,员工普遍具有较高责任感与自觉性时,奖励更能激发斗志;对于缺乏责任感与凝聚力的企业员工,惩罚更能让其更负责任。
    
  盈亏情况是什么意思  就是赚了多少钱 ,亏了多少钱
  房产情况是什么意思?  汉语博大精深。  这句话的意思太多了。  1,问你是否有房,  2,问你自己的房子是什么情况,几套,多大,在哪个位置。  3,你的房子是抵押状态还是什么。  4,你的房子的土地状态是什么。
  神马情况是什么意思  什么情况?神马:火星文什么?
   

5. 总分机构情况是什么意思

总分机构的情况可分为两种情况。   
情形一:异地分支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收款。  
  A──────→B────→C  
  A→B环节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在货物移送时,总机构视同销售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异地分支机构开具发票。 
  B→C环节属于销售行为。异地分支机构向客户收款或开具发票,分支机构应在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后即销售实现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同时,可根据从总机构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情形二:异地分支机构对购货方不开发票、不收款。 
  国税发[1998]137号文件规定:受货机构既不向购货方收取贷款,也不开发票,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税款。然而,如上图所示:由于异地分支机构B的介入,A→c的销售环节已变为A→B→C.此时,如果异地分支机构B不向客户c开发票和收款,那么税务机关对总机构可供征税的环节就有两个:A→B即货物移送时;A→C即货物售出时。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对总机构是在货物移送时征税,还是在销售真正实现时征税?总机构的发票应在何时开具,向谁开具?现行税法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造成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执行不一,使得企业无所适从。因此,很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统一规定。

总分机构情况是什么意思

6. 什么是总分机构或者非总分机构

总分机构的情况可分为两种情况。   
1、情形一:异地分支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收款。(1)A──────→B────→C(2)A→B环节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在货物移送时,总机构视同销售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异地分支机构开具发票。(3)B→C环节属于销售行为。异地分支机构向客户收款或开具发票,分支机构应在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后即销售实现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同时,可根据从总机构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2、情形二:异地分支机构对购货方不开发票、不收款。(1)国税发[1998]137号文件规定:受货机构既不向购货方收取贷款,也不开发票,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税款。
(2)然而,如上图所示:由于异地分支机构B的介入,A→c的销售环节已变为A→B→C.此时,如果异地分支机构B不向客户c开发票和收款,那么税务机关对总机构可供征税的环节就有两个:A→B即货物移送时;A→C即货物售出时。
(3)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对总机构是在货物移送时征税,还是在销售真正实现时征税?总机构的发票应在何时开具,向谁开具?现行税法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造成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执行不一,使得企业无所适从。因此,很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统一规定。 
扩展资料:
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一、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包括预缴和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入库。总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三、总机构汇总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四、总机构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
五、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是指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而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用于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之外的进项税额不得汇总。
六、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按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1)应预缴的增值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2)预征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并适时予以调整。(3 )分支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七、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当期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在总机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八、每年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对上一年度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情况进行清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按照各自销售收入占比和总机构汇总的上一年度应交增值税税额计算。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超过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通过暂停以后纳税申报期预缴增值税的方式予以解决。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小于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差额部分在以后纳税申报期由分支机构在预缴增值税时一并就地补缴入库。

九、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其他增值税涉税事项,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及其他增值税有关政策执行。
十、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

7. 总分机构类型是如何划分的?谢谢!

总分的情况可分为两种情况。   
情形一:异地分支向购货方开具或收款。  
A──────→B────→C  
A→B环节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在货物移送时,总视同销售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异地分支开具。 
B→C环节属于销售行为。异地分支向客户收款或开具,分支应在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后即销售实现时向分支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同时,可根据从总取得的专用抵扣进项税额。
情形二:异地分支对购货方不开、不收款。 
国税发[1998]137号文件规定:受货既不向购货方收取贷款,也不开,应由总统一缴纳税款。然而,如上图所示:由于异地分支B的介入,A→c的销售环节已变为A→B→C.此时,如果异地分支B不向客户c开和收款,那么税务机关对总可供征税的环节就有两个:A→B即货物移送时;A→C即货物售出时。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对总是在货物移送时征税,还是在销售真正实现时征税?总的应在何时开具,向谁开具?现行税法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造成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执行不一,使得无所适从。因此,很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统一规定。

总分机构类型是如何划分的?谢谢!

8. 总分机构类型怎么选择

总分机构类型选择是一般我们如果公司有分公司或代办处的话,就有总分机构和分支机构,没有分公司和代办处的,直接选非总分机构就行。

机构,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构件通过活动联接形成的构件系统。按组成的各构件间相对运动的不同,机构可分为平面机构(如平面连杆机构、圆柱齿轮机构等)和空间机构(如空间连杆机构、蜗轮蜗杆机构等);按运动副类别可分为低副机构(如连杆机构等)和高副机构(如凸轮机构等);按结构特征可分为连杆机构、齿轮机构、斜面机构、棘轮机构等。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填表说明:
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基础项目:
四、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五、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六、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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